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上海強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8月24日晚,本人在外灘搭乘車號為970-70.869210,證號為082298的出租車去復興路渡口,發票顯示,我上車僅三分鐘(包括等紅燈)跑了0.7公里。司機師傅欺我不認識路把我們扔到了十六鋪碼頭,騙我説到地方了。害我走路走了半個多小時才到達目的地。這司機太壞了吧,不帶這樣欺負外地人的。證據沒有,只有一張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