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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為什麼要調整幼兒園收費?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國家有要求。2011年12月31日,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出臺《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針對幼兒園收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明確和規範,並要求各省區市價格、教育、財政部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其中特別提出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挂鉤的費用,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據悉,在北京之前,全國十幾個省市已經于近期調整了幼兒園的收費標準。
二是幼兒園事業發展的需要。目前北京公辦幼兒園執行的是1997年制定的“北京市幼兒園級類收費標準”,其中一級一類公辦園的月收費基本標準是保育費150元、托補費80元。另外,每個幼兒園根據各自的情況收取一定的伙食費。這一收費標準到現在已經15年沒變,與幼兒園實際運行成本嚴重脫節。
三是群眾的呼聲大。根據第三方調查,在1000個被調查的幼兒園孩子家長中,有600多人反映交了贊助費,平均下來每個孩子每月實際交費在一千六七百元,同時,80%的家長反對收取贊助費,希望幼兒園收費能做到公開透明,因此,規範幼兒園的收費行為勢在必行。(記者 李莉)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