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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銀行貸款時,程先生發現妻子王女士上了銀行“黑名單”,在8家銀行惡意透支多筆款項。兩年來,不斷收到催款單。前日,他們找到某銀行昆明分行,銀行證實可能存在被人冒用開卡,將會報警處理。
2010年4月,程先生向濰坊的一家銀行申請貸款20萬元,發展普洱茶生意。在提交夫妻雙方身份證後,發現妻子上了“黑名單”,“但妻子的身份證一直在身邊。”
程先生查詢得知,從2006年6月到11月間,妻子開了8家銀行的信用卡,還惡意透支了多筆。“當時就向雲南警方報案,但沒立案。”程先生補充。
今年4月9日,他的岳父又收到某銀行的催款通知,欠款為4萬元。
對此,王女士表示,名字和身份證號等信息都準確,但電話號碼不對,她的身份證地址在安寧八街,而開卡信息卻顯示在五華區。
近日,夫婦二人從山東回到昆明。“希望銀行能查清楚,為妻子恢復名譽。”程先生説。
“經查實,可能存在有人冒用王女士名義,開了信用卡。”該銀行昆明分行的陳經理表示,查詢得知,王女士開卡日期在2009年左右,不久銀行就報了案,但不知處理結果。
陳經理説,可能是與總行溝通銜接出了問題,總行又委託相關部門發了催款單。前日,銀行已向王女士道歉,將再次報警,若查出沒有透支,不會追討“欠款”。
“銀行嚴格規定,只有本人持身份證才能開卡。”該銀行的客服人員表示,除去櫃臺開卡外,還可撥打客服電話、找業務員申請、網上開卡。
對此,客服人員提醒,身份證一定要保護好。消費者極易在求職、辦事時,因工作人員疏忽,洩露信息,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但冒用他人身份開卡,多發生在客戶的親朋間。
律師:沒開卡有消費銀行有過錯
“若消費者沒有開卡,卻還查出透支消費,銀行將承擔審查不嚴的過錯責任。”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春光説,若開了卡,發現被他人消費,應審查出現問題的環節,不應將責任一味推給銀行。(來源:《生活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