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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7.21”暴雨所想到的客艙安全啟示
□胡陽 張媛
7月21日,我恰好在北京執行飛行任務,整個乘務組一直在酒店待命。此時,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因暴雨滯留了8萬多名旅客,取消、延誤500余次航班。肆虐的暴雨無情席捲了整個北京城,當時的北京白晝如同黑夜,受災人數達到近190萬之多。這次事件讓我們看到,思想上麻痹大意、意識鬆懈,硬體設施跟不上、不配套, 應急程序不及時、有漏洞,凡此種種看似小事,卻都有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財産嚴重受損等嚴重後果。
由此,我聯想到了客艙飛行安全。公司歷來重視安全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我所在的部門更是大小會議必強調安全的重要性,組織了安全演講比賽、安全技能大賽、辯論賽等各種相關培訓,實施了多項安全措施和管理條例等等,其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懂得“安全是根”這個硬道理,更深層次地引起大家在思想上對安全的高度重視。然而,日復一日,飛行任務的安全順利完成,讓我們很有可能在思想上有所鬆懈。放鬆警惕性是非常危險的,危險總會“見縫插針”,令人猝不及防。安全上再小的疏忽也很可能導致嚴重的事故。
在執行飛行任務時,從航前準備乘務長與機長提出的安全要求、制訂防劫機預案,到乘務員上機後進行應急設備的檢查、上客前的客艙清艙、出口座位評估、滑梯待命與解除待命、安全演示、起飛及落地的安全檢查,再到下客後的清艙等一系列安全程序,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細節都可能因為人為疏忽或操作失誤導致不可估量的嚴重後果。因此,對於每位乘務員來説,每次執行航班任務都肩負著巨大的安全責任。我們對於安全工作認真、負責的程度與機上每一位機組人員、每一位旅客的生命息息相關。
如果在檢查應急設備時沒有注意到氧氣面罩與氧氣瓶不匹配,當遇到機上有急需吸氧的旅客時就會錯過搶救的最好時機;如果沒有檢查出滅火瓶已過期,當機上失火時就可能因滅火瓶失效無法發揮作用而導致機毀人亡;如果沒有完善的防劫機預案,當遇到突如其來的劫機情況時,就很難保證旅客的人身安全。
以上情況都是“可能發生”,但就如同“墨菲定律”所説“如果你擔心某種情況發生,那麼它就更有可能發生”。我們能想到的安全隱患,它就有可能發生。種種慘痛的教訓告訴我們,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在思想上絕不鬆懈,絕不能因為個人疏忽、麻痹、操作失誤或是其他本來可以完善的硬體設施等原因,導致本可以避免的災難發生。(東航山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