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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達恒生國企交易型開放式指基合同生效公告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0日 08: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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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8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易方達恒生國企(QDII-ETF)

  基金主代碼

  510900

  基金運作方式

  交易型開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名稱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易方達恒生中國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説明書》

  2.基金募集情況

  基金募集申請獲中國證監會核準的文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823號

  基金募集期間

  自2012年7月9日

  至2012年8月3日止

  驗資機構名稱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劃入基金託管專戶的日期

  2012年8月9日

  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單位:戶 )

  3,092

  募集期間凈認購金額(單位:元 )

  1,616,499,000.00

  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産生的利息(單位:元 )

  42,259.00

  募集份額(單位:份 )

  有效認購份額

  1,616,499,000.00

  利息結轉的份額

  42,259.00

  合計

  1,616,541,259.00

  其中: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運用固有資金認購本基金情況

  認購的基金份額(單位:份 )

  0

  佔基金總份額比例

  0%

  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其中: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認購本基金情況

  認購的基金份額(單位:份 )

  0

  佔基金總份額比例

  0%

  募集期限屆滿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的條件

  是

  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獲得書面確認的日期

  2012年8月9日

  注: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信息披露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購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本基金的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在確定了本基金開放申購的日期或開放贖回的日期後,本基金管理人將於開始辦理日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予以披露。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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