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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一直使用“國酒茅臺”名號的貴州茅臺對“國酒”商標的渴望從未停止過,而近日,其申請的“國酒茅臺”商標通過了商標局的初步審查。不過,行業競爭對手和業內人士的聯手炮轟與抗議讓茅臺的“國酒夢”蒙上了一層陰影。業內人士表示,“在公示期內估計會有很多企業提出異議,茅臺國酒商標通過的可能性很小”。
“一個企業的行為傷害了整個行業。”“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初步審查的消息立刻引來五糧液、山西汾酒、西鳳等同行的抗議。記者了解到,從8月6日起,汾酒、杜康已經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的商標局遞交了商標異議申請書。
汾酒集團在商標異議申請書中指出,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被異議商標違反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佈的《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的有關規定。此外,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也向商標局寄出了“異議申請書”,杜康還在官方網站和微博發出了《致商標局和茅臺集團的公開信》,列舉了“國酒茅臺”申請商標情、理、法都不通的10大理由,“一個絕大多數國民一輩子都不曾品嘗過的白酒,如何能夠稱得上是‘國酒’?市場上茅臺假酒橫行,這種假酒充斥市場,消費者真假難辨的局面,如何支撐茅臺成為‘國酒’?”
“據我們了解有三四家酒企打算提出異議申請。”汾酒集團文化中心主任柳靜安昨天對北京晨報記者表示,更多的酒企會在隨後提出異議,“畢竟公示期有三個月。”五糧液相關負責人昨天則對記者表示:“茅臺申請國酒商標這個事情全國人民都在反對。”
在排山倒海的圍攻下,茅臺最終獲得國酒商標的前景不被看好。“個人估計通過的可能性很小。”著名酒類營銷專家鐵犁表示。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則表示,當國酒被註冊用在一家企業身上時,這個通用詞就代表了一個國家的酒,這對其他企業來説是不公平的,“‘國酒茅臺’這種稱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它不應該被某一個酒廠獨佔。”
據了解,2001年至2010年間,貴州茅臺曾先後9次以“國酒茅臺”字樣申請註冊商標,共有5次被商標局直接駁回。其最近一次提出註冊“國酒茅臺”的申請時間為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