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美投資者向無錫尚德發起集體訴訟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06: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證券時報記者 江成 袁源

  繼無錫尚德電力爆出連環擔保涉嫌造假的醜聞之後,美國投資者的集體訴訟也隨之而來。證券時報記者獲悉,美國太平洋時間8月1日,美國律師事務所Rosen Law向加州中央區法院正式提交集體訴訟,狀告無錫尚德相關人員發佈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業內認為,這份訴訟可能引發的賠償,將讓目前深陷反擔保騙局的尚德,危機再下一城。

  記者拿到的這份英文訴狀顯示,訴訟原告是一位名為安娜漢尼斯(Anna Hennise)的個人投資者,她委託Rosen Law律師事務所發起集體訴訟,被告方則包括無錫尚德首席執行官施正榮、首席財務官大衛金、審計委員會委員沃雷朱利安、前首席財務官張怡、前首席執行官David Hogg等5人。

  訴狀表示,2010年8月18日至2012年7月30日期間,所有購買尚德美股的投資者,將向被告尋求投資損失賠償。

  這份訴狀認為,上述期間內,無錫尚德相關被告人員在包括投資環球太陽能基金等一系列事件中,未能披露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未能盡職履行各自日常管理職責,且存在操縱股價行為,此外,被告還多次公開發表誤使投資者認為公司基本面向好的言論。2012年7月30日,無錫尚德突然披露“作為抵押擔保的德國政府債券可能不存在”,這一重大負面消息使得當日股價下跌14.9%,使投資者蒙受虧損。

  原告提出,被告上述失當行為觸犯了多項美國聯邦證券交易法規,應賠償投資者損失,這一損失的總金額將在後續審判中被統計公佈,且被告還要支付該集體訴訟引發的所有費用。

  光伏行業人士在評估該訴訟時,普遍認為其影響或將超過“反擔保”。世紀新能源網分析師張松認為,如果被告方“操縱股價”等訴訟罪名成立,按照國際慣例,一般是按照投資者的市值損失進行折價賠償,關於這類訴訟的賠償標準,美國有一套完整制度。

  資深光伏人士呂蓬灜持有類似觀點。他表示,擔保、反擔保只是信貸過程中存在的交易關係,而訴訟是確立違約的事實,他擔心不利的訴訟結果將使得尚德更加被動。

熱詞:

  • 無錫尚德
  • 集體訴訟
  • 被告
  • 美股
  • 操縱股價
  • 反擔保
  • 證券時報
  • 原告
  • 訴狀
  • Ros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