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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主動退市股可重新上市惹爭議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6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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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市新政以及最近上交所宣佈的擬設風險警示板,幾乎為滬深兩市瀕臨退市的個股“關上了一扇門”,然而,令人玩味的是,深交所隨後的幾番表態,特別是上週末給出的“主動退市可優先安排重新上市”之説,又為它們“開了一扇窗”。有市場人士認為,在這種情勢下,ST股後市很可能會呈現“深強滬弱”的局面。

  7月27日,上交所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股票交易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與此前發佈的退市新政相比,該交易實施細則無疑更為嚴格。不過,正當市場預期“不死鳥神話”即將終結之時,深交所卻透露出了溫和安慰的信號。先是7月30日,深交所相關人士明確表態,該交易所退市制度未設風險警示板,觸及風險警示的股票漲跌幅限制仍按原規定執行。接著,上週末,深交所又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退市並不是衡量公司好壞的標準,只是表明公司不適合在交易所市場繼續上市交易。“在觸發或者可能觸發退市條件的情況下,鼓勵公司自願選擇並主動退市,對於主動退市的公司,通過自身努力或資産重組,達到重新上市條件的,由深交所優先安排重新上市,不需要經過證監會核準。”

  此聲音一齣,市場爭議頓起。有投資者表示,退市了又可重新上市,與現在ST股暫停上市後重新恢復上市有何區別?“折騰來折騰去,退市還是一紙空文,結果是有些ST股被錯殺,持有ST股的投資者慘遭‘中槍’而已”、“是否會造成企業上市圈錢,待融資困難後退市,之後再重新上市圈錢的惡性循環?”

  而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市場研究總監桂浩明則認為,此舉是為觸發退市的上市公司打開了一條新路。他説,如果退市程序的執行,能夠倒逼企業發奮圖強,努力通過資本重組等方式真正提升企業業績,從而重新達到上市條件,不失為一種提高市場投資價值的可取做法。

  滬深交易所緣何會出現退市規則上的差異?對此,中信建投證券分析師張崮指出,可能與兩者的發展定位不同有關。目前,上交所定位為藍籌股市場,而深交所更傾向於“成長型”。所以,對於垃圾股的容忍度深交所更大些。“這種偏差隨後可能會反映到二級市場,造成深市ST股強于滬市的局面。”

  還有市場人士表示,深交所“退市股可重新上市”,意味著上市公司“殼”資源價值再度凸顯。知名經濟學家華生在微博中表示,用行政手段打壓ST股,可能會使重組成功的個股及有內幕消息者暴利更大,市場投機性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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