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于2011年7月辦理電信寬帶業務,到2012年6月期滿。但我七月一號去辦理退訂時要求我交一個月78元網絡使用費,但是從6月30日我就沒有使用寬帶上網,應該沒有産生費用,但他們説不交錢就不能退訂,還説原來簽訂的協議上已經註明:期滿不及時退訂則自動延續一年。典型的霸王條款!當初要是不同意他的協議,就不能辦理寬帶;而且我預交了600元他也不給利息,欠費會馬上停機甚至收取滯納金;退訂要提前辦理否則收取一個月違約金……消費者真的是弱勢群體,沒有話語權,一切都是商家説了算!請政府部門干預此事,儘快完善相關遊戲規則,使我們的社會進入一個有序發展的良性循環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