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盛大手機在2012.6.28日開放訂購開始,就明確在網站説明2012.7.20日發貨。我6.28日訂購的手機,7.30日還沒有發貨@。賣方説産能不足等等藉口,就算是真的。6.28日訂單形成後盛大果殼電子公司沒有守約履行7.20日發貨,已經觸犯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第十六條【守法義務】、第十九條【真實信息告知義務】:沒有在手機規格參數裏説明是否支持外接內存擴展,造成廣大買者後悔不已、第二十四條【禁止經營者以告示免責】:購買手機時必須點擊告示確定。 根據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