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要投訴中國聯通無故停機問題。手機18605301187在7月23日無故停機,及時聯絡大客戶經理要求緊急開機,表示有業務需要辦理,不予理睬。隨後我們又撥打10010進行投訴,要求開機。工作人員説,只能記錄,讓我們等待。一直到7月24 上午我們都沒與等到開機,萬般無奈之下,我們去營業廳出示有效證件開機。在此之間我們對這件事情進行投訴,聯通工作人員一直認定是我們機卡分離導致,我們表示確實沒有。後來他們在省公司查看系統之後就告訴我是由於他們系統問題造成的。於是我對於系統原因造成我們停機表示不滿,然後工作人員態度惡劣,遂又改口是應為我們維修手機造成的。聯通,作為一個信息供應商,確保的就是信息的暢通,在他們單方面給我們停機造成我們損失之後,態度惡劣,一直尋找客戶原因,編造事實,不認識錯誤,我們的合法權益遭到侵犯,利益受到損失。既然是系統升級的問題造成,請問,為什麼系統升級沒有提醒,沒有公告?在系統升級時電信運營商發公告是他們的責任和義務!發生問題之後不儘快解決,而是尋找消費者的原因,請問,這是合理,合法的嗎?希望監管部門能替我們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給我們一個公正合理的説法,替我們討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