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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剛剛辦過婚禮的王先生向筆者反映,他在結婚辦婚宴的時候,遇到了令他覺得不可思議的事情。
王先生告訴筆者,前幾天他在鄭州市經三路的一家酒店辦婚宴,結束後,在向酒店結賬索要發票時,酒店不肯給發票,竟然想出歪招,讓他支付10%的稅點來“買發票”。
有著同樣遭遇的鄭州市民吳小姐近日在一家小有名氣的酒店定下婚宴,交完了1萬元定金,向酒店索要定金髮票時卻遇上了難題。酒店稱其所定的宴席是套餐價格,不能開發票,並稱“其他酒店也都是這樣的”。
幾番交涉之後,該酒店負責人改口稱:“如果堅持要發票,則需要繳納酒店的稅點。”即按發票開出金額繳5%的營業稅,也就是説,要拿到這1萬元的發票,吳小姐需要自掏腰包500元。
本來應該直接拿到手的發票,如今竟要自己繳500元錢來“買”,這讓吳小姐心裏很不是滋味。但是,因為“定金已經交了”,想換一家酒店也不可能,只好自認倒楣。
還有網友爆料,有的酒店會因付款方式的不同,會有一個“二選一”的規則:如果付現金,可以拿到發票;如果堅持刷銀聯卡,則不給發票。不少消費者稱,這或許與餐飲企業刷銀聯卡需支付2%的費用有關。
業內人士稱,餐飲企業純利潤一般不會超過10%,因此部分中小型餐館,在納稅和刷卡手續費方面堅持“能省就省”的原則。
“哪有要消費者自己買發票的道理呢?酒店如此做法肯定不對。”針對這樣的事情,筆者諮詢了鄭州市地稅局稽查局相關負責人。他表示,酒店這樣的做法顯然不合理,市地稅局稽查局將根據舉報的線索對這些飯店進行重點檢查。
稅務工作人員也提醒消費者,如果遇到商家拒絕開具發票,消費者可及時撥打12366-2進行舉報,相關部門人員將根據情況對商家進行檢查,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