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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沙嶺(媒體人)
8月1日,衛生部發佈《加強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要實行醫患雙方簽署協議書制度,患者入院時要進行醫生不收“紅包”、患者不送“紅包”雙向簽字,“不收、不送紅包”協議書將納入病案管理。有公立醫院人士表示,此舉實施後,對備受公眾詬病的“收紅包”現象可得到有效遏制。(8月2日《新京報》)
指望雙向簽字就能“有效遏制”收紅包現象?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説起來這些年不少地方醫院系統也搞過不少“簽字拒收紅包”的活動,結果怎麼樣?醫療系統這種“潛規則”依然非常頑固地存活著,反倒是很多“簽名承諾”淪為了走過場的形式,徒留下濃濃的作秀味道。
中國是一個特別看重道德約束的國度,很多人總願意用道德的高調,替代制度的兜底。於是可以看到,“簽字承諾”的事兒特別多,簽名抵制網絡謠言、簽名考試不作弊、簽名不用地溝油、簽名要安全生産、簽名不污染環境……本來簽簽名也沒有什麼壞處,起碼還可以練練字嘛,問題是如果一邊簽名,另一邊心裏頭缺少了信仰、不懂得敬畏,“簽名”就會淪為“演戲”,做做樣子而已。
對於管理者來説,費心費力地懲戒違規者,可能遠遠沒有擺下來一摞“承諾書”,從形式上看更有成就感。可糟糕的是,本來就是起碼的職業要求,違反了就該被懲罰的,這麼一簽名倒好,好像具有了很高的道德優越感,心靈與行動兩層皮,大家都覺得無所謂,習以為常地視為常態,這反而會製造群體性虛偽。筆者想反問的是:如果醫生沒有簽字,收取紅包就不必被懲戒嗎?如果醫生簽了字,收取紅包了你難道還能以“承諾書”之名令其“罪加一等”嗎?而對於基於自我保護主動送紅包的患者,又能如何呢?
公立醫院聘用醫務人員,本身便以醫院的名義向社會各界做出了“承諾”,現在又指望用一張又一張的紙來加蓋補丁,尤其還要以衛生部之名,在大大小小的公立醫院都要搞。可簽字需要時間,協議書存檔需要紙張……成本這麼大,如果不能確保收益足夠好,全面推廣還是再慎重一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