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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浙電節能服務有限公司、寧波電業局與寧波經信委三方簽署《共同推進寧波市S7及以下型號高損耗變壓器更新淘汰合作意向協議》。三方約定,通過政府推動和電力企業支持,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2013年底前完成寧波地區2996家電力用戶高損耗變壓器更換工作,促進中小企業加快高耗能設備淘汰步伐,實現節能降耗。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宋智晨認為,合同能源模式優點突出,應當大力推廣。首先,這有利於淘汰落後産能設備,增強電力服務能力。根據浙江淘汰落後産能和設備的要求,當地政府進一步強化對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約束,充分發揮財政政策效用,逐步淘汰高耗能設備。同時,電力服務能力將成為重要的著力點,電力服務公司的服務質量有望得到大幅提升。
其次,合同能源模式對於節能減排有非常好的促進作用。合同能源模式能夠促進節能環保産品的大幅推廣和普及,有效減少污染氣體的排放量,節約大量煤炭資源。改造工作完成後,預計年節約電量可達1500萬千瓦時,折算節約標煤4695噸左右,減少1.23萬噸二氧化碳、40噸二氧化硫等的排放。這對於當地空氣質量的提升和煤炭資源的節約有重要意義。
最後,風險小,投入少,較易獲得青睞。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約定節能目標,並在零收費的情況下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用戶憑藉節能效益分期支付服務費用。這為用戶節約了大量的前期投入,能調動其節能環保積極性。費用支付清後,所有節能設備還歸用戶所有,在享受節能環保産品的運用所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用戶徹底打消了“後顧之憂”。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合同能源模式是非常科學有效的能源利用方式,是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合同能源模式的推廣普及,帶動當地節能環保産業的不斷突破。另外,在合同能源模式中,節能服務公司還應當重點做好節能環保産品的培訓工作,讓用戶迅速掌握最全面的維修維護常識,提高節能環保産品的安全性及使用效率。(中投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