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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一個多月的時間,傲慢的蘋果再度被中國消費者協會點名批評。
上周中消協發佈的 《二〇一二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稱,電器維修行業售後服務成為重災區,並特別指出:“個別國外品牌廠商授權的維修點,動輒以廠商單方制定的售後服務文本為擋箭牌,其中不少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條款,引起消費者的強烈不滿。”
這一説法被普遍看做是暗指蘋果對於霸王售後條款的“不作為”。
上述報告舉例稱,消費者王先生購買蘋果iPhone 4手機,在三包期內出現性能故障,蘋果售後服務中心為王先生更換了除外殼和充電器以外的全部移動電話機配件,並填寫一次維修記錄。售後服務中心以蘋果公司為消費者採用更換主機方式進行維修為由,拒絕重新計算手機的“三包期”。
和王先生有著相似經歷的“果粉”並不在少數。7月初,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的《2012年上半年涉及“蘋果”系列電子産品的投訴與分析》顯示,自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6月26日,江蘇省共接到消費者關於蘋果産品的投訴214件,主要涉及售後服務、産品質量、廣告違法等方面。
而就在中消協發佈報告的前一天,廣東省消委會剛剛公佈了今年“十大潛規則”,其中蘋果公司因電子産品售後服務部分規定涉嫌霸王條款,被列入“誠信黑名單”。
接踵而至的質疑聲都將矛頭指向了蘋果在維修合同中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截至目前,蘋果依然沒有對此事作出相關回應。中消協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曾表示,在中消協6月發佈報告指出蘋果問題之後,一些地方消費者協會曾試圖代表消費者和總部位於上海的蘋果公司進行溝通,“但並未獲得蘋果的積極配合”。
在劉俊海看來,蘋果顯然是在執行雙重標準。“蘋果在中國的維修條款屬於‘普通版本’,而在日本、澳大利亞、英國等國還有‘特殊條款’,由於其規定不符合當地國家的法律,蘋果特意制定特別規定以符合所在國的法律標準。”
對於位居全球市值第一的蘋果而言,中國市場的“吸金”能力不容小覷。蘋果公司日前發佈的2012財年第三財季財報顯示,截至6月30日,公司收入350.23億美元,其中中國區為57億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8%,與第二財季的79億美元相比下滑了28%,但其中iPhone銷量年增加100%。
為何面對外界的質疑,蘋果始終不作正面回應,它的底氣何來?
IT法律人士趙佔領對記者表示,跨國公司在遵守各國法律方面往往採取不同做法,在歐美一些比較注重保護的國家,侵犯消費者權益法律責任比較重,消費者維權團體的力量也比較強大,還可以代表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因此,跨國企業一般會比較重視消費者權益,而在國內恰恰相反。
廣東省消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單個消費者對強勢企業的“霸王條款”難以撼動,許多消費者之所以不起訴或採取忍讓態度,主要原因就是訴訟等維權成本過高、耗時長久;而從消費者協會本身的角色定位來説,消費者協會卻只能“曝光”,無法代表消費者訴訟,更談不上追責。
目前,江蘇省工商局、江蘇省消協已開始行動,在全省範圍內對 “蘋果”等電子産品維修商維修服務條款進行集中檢查行動,要求對維修服務條款存在違法侵權的,立即停止使用並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的商家將依法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