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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部門遏制
二手房“陰陽合同”
本報訊 (記者朱祝何)7月20日,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為有效遏制二手房買賣“陰陽合同”,該委會同北京市地稅局、北京市銀監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買賣合同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於8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地方稅務部門依據網簽價格變化情況嚴格稅收徵管。買賣雙方登出存量房網簽合同信息後,再次網簽同一套房屋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信息表(納稅)》上將記載價格變化情況,地方稅務部門綜合運用房地産估價等技術加強房屋交易稅收徵管。
同時,《通知》明確,金融機構將個人住房貸款情況與網簽合同緊密關聯。金融機構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應在網簽系統中標注貸款審核結果及額度;申請登出有貸款標注的網簽合同時,購房人應先解除貸款合同,並由金融機構在系統中做解除標注。網簽合同中約定為全款支付的,金融機構不得對購房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據了解,“陰陽合同”即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而是以躲避政策監管、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