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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嬰幼兒奶粉在廣州被通報發現“含強致癌物”後,湖南省長沙市2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經初步調查,産品檢出黃曲霉毒素M1的原因初步認定是由於奶牛喂養過程中食用了被黃曲霉毒素B1污染的飼料。(7月24日《京華時報》)
既然官方認定“毒奶粉”乃“奶牛食毒飼料”所致,我們也就信了。不過,我認為,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而且是眾所週知、藏也藏不住的事實。換言之,“奶牛食毒飼料”只不過是表象,真正導致“毒奶粉”的真兇還在“深藏不露”。
毋庸置疑,多年來,以“毒奶粉”為代表的“黑心食品”之所以層出不窮,不良廠商一味逐利、道德血液缺失自然首當其衝,但監管的疲軟才是最根本的原因。事實也反復證明,有些監管只不過是一種坐地收銀的關卡——部門間權責不清,有利就搶著管,無利就讓著管,導致重復監管和監管盲區並存。再加上一些無良商家大搞金錢公關,一些執法人員與其沆瀣一氣,結果使“從嚴執法”變成了一句空話。所以,在許多真相還未水落石出之前,不能主觀武斷地認定“毒奶粉”緣于“毒飼料”。這樣言不由衷地蓋棺定論,恐怕有不少背後隱藏的監管真問題將隨之湮滅,又該有多少人在幕後偷笑?
顯然,只言“奶牛食毒飼料”而只字不提監管責任,是刻意回避“敏感問題”,以為把罪過往“毒飼料”上一推,就撿到一塊“免責金牌”,逃避責任追究。殊不知,這種“鴕鳥心態”更是一包可怕的“毒奶粉”。因為,抱著這樣心態的監管者,是永遠不會主動地去尋找問題根源並積極解決問題的。
一言以蔽之,要杜絕以“毒奶粉”為代表的“黑心食品”,重典、重拳除了要落在問題嚴重的企業、商家身上外,還要嚴厲追究相關監管者的責任,要讓那些有法不依、有責不負的人不但戴不了烏紗帽,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