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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羅克關
針對市場對於招行延長配股期限的質疑,招商銀行董秘蘭奇昨日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招行原有的配股方案將不會改變,延長期限是為了配合監管審批進度。
招行昨日公告稱,決定將A股和H股配股方案相關決議的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蘭奇表示,這一舉措主要是因為招行目前尚未獲得證監會關於實施配股的批文,因此2012年9月9日前有可能完成配股,也有可能完不成配股。
“基於配股完成時間的不確定性,董事會做了A股和H股配股方案相關決議有效期延長的安排。這個安排主要是延長了配股方案的有效期,並沒有改變原有配股方案。”蘭奇表示。
而根據原有時間表,招行股東大會于2011年9月9日審議通過了配股決議,配股決議自股東大會批准配股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蘭奇表示,招行目前的資本充足率符合當前的監管要求。近期銀監會公佈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將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由於《辦法》對資本計量的方法和標準有所改變,招行仍需要通過本次配股融資達到新的監管要求,基於較強的資本內生能力並考慮到日後配股籌集到的資金,招行有信心在《辦法》實施後符合新的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