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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期,針對保險許可證登出環節的制度盲點,安徽保監局研究制定《保險許可證登出程序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加強證後監管。
一是全面梳理登出情形,明確登出啟動條件。針對各種登出情形散見於多部法律、規章的情況,在全面查閱相關法律條文的基礎上,《規定》系統總結出保險許可證登出的八大類情形,內容既涉及到行政許可的撤銷、撤回,又涉及到許可證的過期、失效,既涵蓋了申請人主動申請撤銷機構的行政許可程序,又包括了監管機關吊銷許可證的行政處罰行為。明確規定各類登出情形,有利於及時準確認定並啟動登出程序。
二是充分履行權利告知,切實保障合法權利。許可證登出直接影響申請人切身利益,為充分保障相對人合法權利,《規定》借鑒行政處罰做法,針對行政許可的撤回、撤銷以及許可證過期、失效等情形規定了告知、申辯、復核等程序,使當事人有權利也有機會提出異議。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最大程度降低了行政行為的法律風險。
三是深入細化登出流程,理順登出工作程序。《規定》設計了回收、登記、公告、銷毀等程序,細化了工作流程,明確了內部職責,提出了管理要求,同時對每個環節的工作內容也作了具體規定。程序的精心設計,使登出工作得以在制度的框架下有序進行。
四是嚴格加強證後監管,確保登出工作成效。針對許可證使用中的各種不規範現象,法律法規規定了各種處置措施,從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直至登出,《規定》的實施使登出成為一項常規工作,彌補了證後監管中的關鍵一環。
近日,安徽保監局按照《規定》程序,對40余家過期的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進行了登出,對今後加強證後監管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陳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