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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報記者)加多寶集團和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廣藥集團”)的商標之爭白熱化。在13日舉行的媒體特別説明會上,加多寶集團出具了一份從未公佈過的《商標許可協議》,證明了加多寶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尚在有效期。
該協議于2003年5月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議規定,廣藥集團授權加多寶集團的母公司鴻道集團獨家使用生産和銷售“王老吉”紅色罐裝及瓶裝涼茶的權利,使用期限是從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該合同由廣藥集團于2003年9月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2008年6月11日和2009年6月23日,廣藥集團還兩次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證明,確認鴻道集團在2013年1月19日前擁有“王老吉”紅色罐裝和瓶裝飲料的獨家使用權。
根據這份《商標許可協議》,在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期間,加多寶仍然獨家享有使用“王老吉”品牌生産和銷售紅罐涼茶的權利。在此期間,除加多寶公司之外的任何企業和個人生産和銷售帶有“王老吉”字樣的紅色罐裝及瓶裝涼茶都是侵權行為,加多寶集團有權對其提出法律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