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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貸合同糾紛收到法院傳票之後,面對涉訴資金佔最近一期審計凈資産絕對值不低於39.2%的訴訟案,寧波富邦(600768)選擇了在年報及半年報中隱瞞。由此,公司也領到了證監會的警告處分和30萬罰款的通知,包括公司董事長鄭錦浩在內的6名現任高管,也分別接到了被警告和金額不等罰款的處罰。
被罰緣自隱瞞重要信息
寧波富邦今日公告稱,公司于7月10日接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於公司存在的違法行為,公告稱,主要是因為此前的一宗訴訟事項信披違規。
2011年2月3日,寧波富邦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傳票,稱上海文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訴信聯訊網絡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宏基興業技術發展公司、北京中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寧波富邦借貸合同糾紛。
同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此後,公司在10月10日召開會議討論此事之後,于10月17日公告了訴訟事實,但在收到傳票長達8個月的時間裏,公司對此只字不提。
非但如此,在公司2011年3月29日披露的2010年年報及同年8月23日披露的2011年半年報中,對此訴訟均未提及。
事實上,這樁被隱瞞良久的訴訟對公司而言絕非小事。寧波富邦所涉訴訟有關資金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絕對值不低於39.2%,按照相關規定,這屬於重大訴訟事項,而公司的隱瞞行為,已然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
鋻於公司的違法行為,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鄭錦浩給予警告,並處20萬元罰款;對董事華聲康和董事、總經理宋漢心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財務負責人岳培青和副總經理、董秘徐躍進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對董事陳煒給予警告。
借款關係如同亂麻
從當時公佈的訴訟情況公告可以看出,寧波富邦此次成為被告的經歷可謂錯綜複雜。
2000年,寧波輕工因司法拍賣成為公司控股股東,清理財務時,發現公司1999年出資3000萬參與設立的合資公司信聯訊從未發生任何經營,而3000萬元投資卻化為烏有。因此,控股股東寧波輕工將上市公司持有的信聯訊公司的股權置換給寧波雙圓。
不過,出乎意料的是,當初與上市公司合資設立信聯訊的中物公司方面卻旁生枝節:董事長萬榮南等人偽造寧波富邦公章及信聯訊公司董事會決議等文件,在工商登記中,把信聯訊公司相關內容做出變更,由此導致寧波富邦與寧波雙圓的股東變更無法辦理。
而隨後的2003年,轉制的寧波雙圓再將信聯訊公司股權剝離給寧波工貿資産經營公司,2007年,寧波工貿就萬榮南等人的違法行為向公安部門做出控告。然而,幾經轉手之後,此次案件的原告上海文盛卻獲得了信聯訊在2003年向銀行貸款2800萬元的債權,遂以工商登記中寧波富邦仍為信聯訊公司股東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信聯訊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違約金,共計約5654萬元,而寧波富邦也被要求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對此結果,寧波富邦稱已提起上訴,最新公告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22日開庭審理此案,但尚未看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