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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博客,微博)綜合報道】
新日恒力(600165)今日發佈公告,稱公司于昨日收到第一大股東上海新日股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來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國證監會對肖家守等人洩露內幕信息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目前該案已調查、審理終結。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肖家守處以150000萬元罰款。
昨晚,新日恒力(原“寧夏恒力”)公告稱,該案審查已終結,證監會對肖家守處以15億元的罰款。罰款額度如此之高,引人關注。有投資者表示,極有可能讓其傾家蕩産。
2010年9月2日,寧夏恒力公告稱公司擬進行重大重組。爾後,公司決定以7.02元/股的價格向上海新日股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日投資”)增發8000萬股,該次增發結束後新日投資持股比例達29.2%,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此後證監會發現,在寧夏恒力停牌前,上海、浙江等地區賬戶集中買入該股,交易異常,涉嫌內幕交易。2011年6月13日,證監會決定對朱莉麗等人涉嫌利用內幕信息交易寧夏恒力行為立案稽查。
經調查,新日投資董事長肖家守、新日投資發起人股東肖傳健,在知曉新日投資將出資參與寧夏恒力的重組收購後,分別將相關信息洩露給自己的妻子朱莉麗、周曉丹。朱莉麗、周曉丹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賣寧夏恒力股票,二人分別獲利十余萬元和七十余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肖家守當時參與寧夏恒力重組收購時也僅耗資約5.6億元,對於因內幕交易而被處以高達15億元的罰款在A股市場上並不多見。如近期彩虹精化(002256)涉嫌內幕交易,除公司被罰款30萬元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僅被處以60萬元的罰款。新日恒力董事長鉅額處罰或開創上市公司內幕交易處罰巨大先例,從側面也顯示證監會對待內幕交易“零容忍”的態度。
同時,也有業內人士質疑這個數字是否“烏龍”。是15億元罰單還是15萬元?業內人士認為基本可判定:“前者幾無可能,否則將是證監會開出的第一天價罰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