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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29日電(記者韓潔、徐蕊)記者29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通知,明確從今年起對外派海員等勞務免徵營業稅。
兩部門在名為《關於外派海員等勞務免徵營業稅的通知》中指出,我國境內單位提供的勞務中,享受免徵營業稅優惠的包括標的物在境外的建設工程監理、外派海員勞務和以對外勞務合作方式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人員管理勞務。
通知明確,享受免徵營業稅優惠的外派海員勞務,是指境內單位派出屬於本單位員工的海員,為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外提供的船舶駕駛和船舶管理等勞務。對外勞務合作,是指境內單位與境外單位簽訂勞務合作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組織和協助中國公民赴境外工作的活動。
兩部門明確,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按照通知規定應予免徵的營業稅,在本通知到達之日前上述已徵收入庫的應予免徵的稅款,允許從納稅人以後應繳的營業稅稅款中抵減或予以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