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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先行先試探索打破“養老金雙軌制”,聘任制公務員及2010年7月13日起新進我市事業單位並受聘于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一律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同時,深圳正積極向國家爭取委任制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試點,實行社會養老加職業年金的辦法,逐步建立覆蓋全體公務員的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
據透露,我市對聘任制公務員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障制度,目前全市逾1800名聘任制公務員全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完全與企業人員接軌,由單位和個人以一定比例按月分別繳納。職業年金由單位接照比例為聘任制公務員繳納,作為其補充養老保險金。
市人社局介紹,從2010年7月13日起,新進我市事業單位並受聘于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退休時的養老金不再由財政“全包”,而是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也就是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在此前舉行的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上,市人社局局長王敏透露,深圳將全面總結聘任制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經驗,積極向國家爭取委任制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試點,改變以在職工資為基數核定退休費並由財政統包的做法,實行社會養老加職業年金的辦法,逐步建立覆蓋全體公務員的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
“我們在研究改革方案,最好機關和事業單位一起改,實在不行,就先改機關公務員的。”王敏在一次採訪中曾這樣對記者表態。該改革的兩大難題分別為改革前後退休待遇水平是否相當,以及財政負擔能否承受。對於尚未退休的委任制公務員,擬由財政對他們的改革前工作年限補繳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再整體過渡實施新制度,並通過調節職業年金繳交比例的辦法保障待遇水平大體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