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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審計署披露國家發改委未嚴格按規定程序下達投資計劃468.37億元一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數次致電發改委,但對方有關人士表示,目前為止尚不能作出回應,“一切以新華網文章的口徑為準”。
6月27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2011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時指出,在中央公共財政預算的細化和執行方面,2011年,國家發改委未嚴格按規定程序下達投資計劃468.37億元。
在此次審計署發佈的國務院關於2011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2011年,發改委有13個投資專項沒有專項發展規劃、未事先編制工作方案或未批復資金申請報告,62個項目尚未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用地申請,3個項目存在以虛假資料申報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等問題。
劉家義稱,發改委對不屬於支持範圍或未嚴格執行相關産業政策的6個項目安排投資2922萬元,應重點支持的清潔生産技術等11個戰略性新興産業核心領域卻未安排投資。
審計署同時也對發改委201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委本級和所屬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價格認證中心等5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根據審計署發佈的數據顯示,發改委在2011年發展改革委有6個項目未按規定編制政府採購預算,涉及金額4327萬元;所屬價格認證中心在未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的情況下列支政府採購支出131.19萬元。
審計署稱具體問題目前正在整改中,並要求各單位引以為戒,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執行的規範性,嚴格政府採購預算編制和採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