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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業自查自糾進場費 76家企業71家查出問題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8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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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零售企業違規收費超億”追蹤

  一些大型商場、超市對供應商徵收“進場費”的問題一直備受關注。商務部週二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20日,納入到違規收費清理整頓範圍76家企業中有71家存在問題,涉及金額1.77億元。昨日,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記者表示,由於目前該整頓工作還處於“自查自糾”階段,不方便公佈這些企業名單;有關部門鼓勵企業主動退還違規收費,目前尚未進入行政處罰階段。

  “進場費”名目繁多

  據悉,“進場費”包括合同費、搬運費、配送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進店費)費、開戶費(新供應商進店費)、無條件返利等,名目繁多。由於大型零售企業吸引客流能力強、供應商缺乏自有銷售渠道、品牌競爭激烈等原因,供應商對這種“漫天要價”的行為往往敢怒不敢言。

  2010年末,康師傅就曾因“進場費”和商品銷售利潤分配問題未能與家樂福達成一致,宣佈對其大規模斷貨。中糧集團等供應商也爆出與家樂福的合作存在摩擦。相關部委也曾多次下發通知,要求整頓這種違規收費的行為,但一直收效甚微。

  相關法律缺失

  去年12月,商務部等五部委決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國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工作。今年6月,五部委再次下發通知,稱自通知下發之日起至6月20日為企業自查“回頭看”階段,如有企業自查、復查未發現但在被檢查時發現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

  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院長桑百川認為,“進場費”難以杜絕,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法律制度的缺失。應該將行政規定上升為法律制度,減少行政干預,讓市場真正以法律為準繩,才能有效治理這一問題。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也表示,有關部門對此也將抓緊建章立制,修訂相關的規章、辦法,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記者沈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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