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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瀋陽6月26日電(閆晗)自己打理閒置房屋出租,費時費力;到房屋仲介掛牌,不但要交付一個月的房租作為仲介費,如果房客中途退房,還要到仲介機構重新掛牌、等待、交費。於是,“房屋託管”業務開始在瀋陽房屋租賃市場悄然興起。
記者採訪的部分參與“房屋託管”的瀋陽市民對專業“房屋託管”這一新事物評價不一。市民胥閔説:“我剛參與房屋託管時間不長,每月能按時收到租金,也沒有了出租後的雜事費心,感覺不錯。”而同是實踐者的朱丹卻在經歷了一年的託管服務後又放棄了。
遼寧大學經濟學院工程管理系主任曲賾勝介紹説,目前瀋陽房屋託管業務主要涉及住宅房屋租賃方面。在房屋産權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由託管公司代理、運營以及管理業主閒置房屋的使用權,定期將收益存入業主賬戶並負責房屋出租後所有相關事項,比如物業、煤氣、水電費的代繳,居室保潔和屋內設施維修等。
常年在外地工作的孫浩告訴記者:“房屋託管幫我徹底解決了招租承租過程中多次看房、追討租金不便等問題。以前房客換個燈泡也要打個電話。託管後,公司全權代理解決,我每個月只在家坐收租金就行了。”
瀋陽一家知名房屋託管公司經理趙俊祥説:“瀋陽房屋託管主要採用的是每年45天免佣金的管理方式。”他給記者舉了個例子,比如王女士在沈河區文藝路附近高檔小區裏有一處45平方米一室一廳精裝修公寓房,託管公司評估後月租1700元,要低於市場平均價100元左右。假設託管一年時間,除去45天空租期,業主將獲得320天的收益且不用交付其他任何費用。
記者採訪了解到,儘管“房屋託管”很方便,但其中存在的隱患卻不容忽視。曲賾勝提醒説:“由於房屋託管尚處於起步階段,政府目前還沒有針對性的行業管理規範,房屋租賃市場對此也還沒有深入的認識。因此,一般市民要選擇正規的託管公司。”
參與房屋託管僅有一年的朱丹告訴記者,之所以房屋只託管一年便不再交給託管打理,主要是擔心託管公司卷錢跑路。“託管公司按月交給我租金,卻按季度或年度收取租客租金,中間巨大的現金差流,無人監管,令人擔心。”
遼寧華建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寶華説:“在房屋託管的過程中,應儘量簽署出租人、承租人和託管公司三方協議,明確各方權利、違約責任等,合同越細緻嚴謹越利於維護個人權益。”另外,趙俊祥提示大家,要注意託管公司是否提供家庭財産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