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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發佈實施《關於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上交所強化了對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的督促措施。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溝通工作的實施情況納入上交所對董事會秘書考核內容。
上交所有關人士稱,《通知》主要針對部分上市公司諮詢電話無人接聽、未建立網上溝通渠道、與投資者交流不暢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上市公司加強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並強化了上交所對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的督促措施,以引導和規範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加強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溝通,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從具體內容看,《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明確上市公司建立本公司官方網站,並利用該網站設立投資者溝通專欄,鼓勵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上市公司網站投資者溝通專欄用於收集和答覆投資者的問題和建議,及時發佈和更新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相關信息。
其次,強調上市公司保證對外聯絡渠道的暢通。上市公司應當確保諮詢電話在工作時間有專人接聽,並通過有效形式向投資者答覆和反饋相關信息。《通知》還規定,上市公司通過對外聯絡渠道向投資者答覆和反饋信息的情況應當至少每季度公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