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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古越龍山(600616)證券事務部的電話不斷響起,這些電話主要針對港媒曝光的公司兩款黃酒可能致癌的報道。
古越龍山董秘周娟英對證券時報記者稱,“幾千年來,黃酒都是作為保健酒在消費。不論是白酒,還是黃酒,裏面都含有可能致癌的氨基甲酸乙酯元素,但只要不超過標準,飲用就安全。古越龍山的黃酒每千克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遠遠低於歐盟標準。”
昨日港媒報道“古越龍山黃酒可能致癌”,香港消委會指出,市面上部分酒精飲品含可能致癌的物質,“古越龍山三年陳釀紹興加飯酒”;“古越龍山正宗紹興陳年花雕(五年)”,其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分別由每千克0.2毫克至0.26毫克,其中“古越龍山正宗紹興陳年花雕(五年)”的含量最高。
周娟英稱,“酒中含有的氨基甲酸乙酯元素,不是生産中添加的作料,而是發酵過程中自然生成,含量的高低只與工藝水平有關。目前,各國對酒類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標準不同,在歐盟,白蘭地每千克氨基甲酸乙酯要求是低於0.4毫克,瑞士為1.0毫克,而在中國,這個標準還沒制定。按照報道中所言(每千克0.2毫克至0.26毫克),公司酒類産品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的每千克含量遠低於歐盟標準。”
據悉,氨基甲酸乙酯是一種可能致癌物,是食物在發酵過程或存儲過程中天然産生的物質,普遍存在於發酵食物和飲品中。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指出,動物實驗顯示,此物質不但會損害基因,也會引起多個器官組織患癌。昨日,香港消委會也提醒消費者,氨基甲酸乙酯對於酒類飲品飲用量高的人,有潛在的健康風險。
古越龍山也向記者證實,此次曝光的兩種可能致癌黃酒,確實屬於目前公司在售的主導産品之一,但兩款産品每年銷售收入所佔份額不太清楚。
據悉,作為傳統的黃酒企業,古越龍山旗下現有“古越龍山”、“狀元紅”、“女兒紅”、“沈永和”以及“鑒湖”等多個著名品牌。“作為主打品牌,古越龍山品牌銷售額佔公司總收入的90%以上,其中47%以上是5~10年陳,3年以下的為33%,10年以上的為20%。”某券商在今年2月的研究報告中指出。
2011年,古越龍山的收入結構為,國內(地區)實現營業收入11.8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為94.71%;國外地區實現營業收入6590.58萬元,佔5.29%。目前,在國內市場,古越龍山主要精耕江浙滬,從公司的銷售構成來看,浙江佔40%,與2010年持平,其中紹興佔15%。
二級市場上,兩隻黃酒股昨日的表現截然不同。古越龍山下跌4.2%,收盤于14.63元/股;而同行金楓酒業(600616)卻一度上漲近5%,至昨日收盤,漲幅縮小至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