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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14日電(記者 張淼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4日發佈2012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基準線為11.5%,最高水平為16.5%,最低水平為4.5%。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生産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11.5%的基準線安排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2010年、2011年效益增長較快,2012年預計效益增長依然較快的企業,原則上應低於上線即16.5%安排本企業工資增長水平;效益情況與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下線即4.5%安排企業的工資增長幅度。
對於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26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特別提出,企業應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工資增長緩慢的生産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工資水平,上述崗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不得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