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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記者華笑叢報道 自新股上市之日起10個交易日,深交所將對其異常交易行為實施重點監控。昨日,深交所正式發佈《新股上市初期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指引》,即日起實施。
《指引》認定新股上市首日及後續交易期間的十四種情形屬於異常交易行為,如以顯著高於正常交易情況的價格大量買入;大量申報買入(或賣出)後撤單,隨後又申報賣出(或買入);同一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賬戶同時或在相近的時間裏集中大量申報買入,或者進行日內反向交易次數在5次以上,以及反向交易量佔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的2%以上的等等,基本囊括了新股炒作的一系列手法。
對出現異常交易的賬戶,深交所將採取口頭或書面警示、約見談話、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將採取限制證券賬戶交易、上報證監會調查等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