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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達股份:公司實際控制人擬發生變化的提示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8日 19: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全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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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天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美達股份8181818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0.23%,為公司相對控股股東。天健集團原股東為梁廣義、梁少勳、梁偉東,持股分別佔比33.34%、33.33%、33.33%。2012年6月5日,公司以公告編號:2012-034公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2012)中國貿仲深裁字第D70號《裁決書》確認,梁廣義自2011年7月20日起對從梁少勳受讓的天健集團33.33%股權及梁少勳間接持有的天健集團屬下公司的全部股權。梁廣義或梁廣義的授權代表自2011年7月20日起,有權行使天健集團66.67%股權的股東權利。據此,梁廣義現為天健集團實際控制人。

  2012年6月8日,公司收到天健集團送達的,梁廣義(授權委託人張崇彬)(甲方)與梁偉東(乙方)2012年6月8日簽訂的《梁廣義及梁少勳及梁偉東 關於廣東天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析産總協議》。

  該析産總協議涉及美達股份的相關內容,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甲、乙雙方決定對雙方直接在天健集團所享有的權益,以及間接在天健廣場、美達股份、江門船廠、江門重工、天健傢具、天健實業、佩斯光電、江西晶安、美森木業、天行健投資、天昌投資、香港項目權益、其他財産權益所享有的權益,進行合法、合理、合規的分配。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可分配財産權益中的美達股份權益、江西晶安權益、天昌投資權益,及僅持有美達股份權益和江西晶安權益之後的天健集團權益,定向分配給乙方;將除乙方所分配資産之外的可分配財産權益定向分配給梁廣義。

  三、甲、乙雙方同意:待甲、乙雙方將除美達股份股權、江西晶安股權之外的所有天健集團資産過戶給梁廣義的同時,甲方將其持有的天健集團66.67%股權以零價格轉讓給乙方,並配合乙方辦理過戶。

  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作為美達股份第七屆董事會的董事候選人,並同意以天健集團的名義對關於選舉乙方為美達股份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的提案投贊成票。若乙方順利當選為美達股份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甲方同意通過甲方所推薦的美達股份第七屆當選董事選舉乙方為美達股份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

  五、甲方同意對選舉郭敏、李漢國、郭亞雄、徐東華為美達股份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投贊成票。

  六、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被列入分配範圍的各項資産完成交割之日止,乙方負責美達股份、江西晶安的所有生産經營管理,甲方負責除美達股份、江西晶安之外的其他可分配財産權益的所有生産經營管理,甲、乙雙方互不干涉。協議履行期內,天健集團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管理。

  七、甲、乙雙方同意:就本協議所涉分配事宜,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成立專項工作組開展工作。

  根據上述協議,梁偉東將成為天健集團以及美達股份實際控制人。因上述事項涉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擬發生較大變化,公司董事會將督促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規則及時履行後續信息披露。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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