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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記者 苗夏麗
日前,ST國通股東北京高石創投、深圳錦湖灣投資以及自然人張瀚冰將ST國通曾經的莊家山東京博告上法庭,昨日,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宋一欣對記者表示,該事務所也開始為權益受損的ST國通投資者提供訴訟委託代理服務,起訴山東京博控股虛假陳述。
宋一欣表示,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可以確定山東京博控股案的虛假陳述實施日為2007年7月24日至2009年4月9日,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12年2月25日(即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故符合起訴條件的國通管業投資者為:2007年7月24日至2009年4月9日間買入、並至2012年2月25日時仍持有ST國通的虧損者或推定虧損者。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投資者,宋律師將提供進一步準備起訴的材料。
對於山東京博而言,北京高石等的訴訟預計將只是一個開始,該“莊家”可能將陷入全國更大範圍的訴訟案中。今年3月,山東京博及公司董事長已遭到證監會處罰,累計罰款100萬元,不過對於ST國通的虧損股東而言,山東京博“坐莊”的成本顯然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