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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蕾)財政部昨日下發通知稱,中央財政將對2011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完成較好的地區給予15億元獎勵。
資金用於保障房建設支出
財政部表示,對於15億獎勵資金的分配,東部地區為4億元,中部地區6.1億元,西部地區4.9億元。資金要用於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各類棚戶區改造等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支出,不得用於彌補辦公經費、業務經費不足,也不得用於發放獎金和福利等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無關的開支。
“十二五”規劃要求,在2011年至2015年內,完成3600萬套保障房的建設,去年保障房開工任務為1000萬套,今年新開工的數量為700萬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國已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228萬套,基本建成150萬套,完成投資2470億元。
地方債房産稅先投保障房
據悉,去年我國開工的1000萬套保障房在今年會繼續施工,今年新開工700萬套的任務,多位專家表示,保障房資金的需求量較大。
財政部年初下發通知要求,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確保不留資金缺口。
其中表示,今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優先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個人住房房産稅徵收試點地區取得的房産稅收入,專項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地可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部分資金用於支持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從城市維護建設稅等收入中安排資金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區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落實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努力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本。
國家發改委2月底也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大保障房資金籌措力度。各級政府部門積極協調落實政府財政性資金、企業債券、金融機構貸款等方面資金,創新融資機制,充分發揮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作用,通過直接和間接融資多渠道籌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任務的完成。
■ 分析
獎罰並舉 還應加大追責力度
中國房地産學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教授陳國強表示,現在對於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已經不是地方政府有沒有意願的問題,這是中央對地方的一項政治任務,且都已經簽了責任書,責任書對新建保障房的數量、各項指標和資金情況都有要求。
在保障房建設方面,陳國強表示,要獎勵和懲罰兩種措施並舉,財政部下達15億元的獎勵措施,但僅有獎勵是不夠的,保障房建設完成較好的地區應當獎勵,而對於完成不到位或者保障房質量不過關地區要有懲罰措施。既然已經簽了責任書就有責任人,可以採取責任人問責制度,以促進各地保障房的建設。
陳國強還認為,目前經濟增速有所下降,房地産投資下滑較為明顯,中央加大對保障房的投資力度對於緩解房地産投資下滑也有一定作用。(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