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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稱“王老吉”可用至2013年 商標爭進入新階段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5日 17: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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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廣藥推出了紅罐王老吉涼茶,加多寶和廣藥的紛爭進入了第二階段。加多寶集團在指責廣藥集團“公然違法、製造事端”後,又表示其“王老吉”商標可使用至2013年。

  加多寶集團表示,其母公司鴻道集團與廣藥集團簽訂有多個許可協議,使用“王老吉”商標具有多方面的合同依據和法律基礎。根據2003年5月2日雙方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許可期限為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

  廣藥曾表示,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的裁決,加多寶方面2010年5月2日以後生産的帶有“王老吉”字樣的紅罐涼茶都是違法的。

  對於此事,廣藥方面並未具體回應,只是稱已在産品發佈會上表明態度,認為口水仗“沒有意思”。

  此外,白雲山A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已在6月1日收到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根據該應訴通知書,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申請人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決一案。

  廣藥集團經諮詢相關法律意見認為,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産生法律效力。不服仲裁裁決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但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前,仲裁裁決屬於生效的終局裁決,其法律效力不受影響。(記者 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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