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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化公告,近日國家審計署對控股股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2010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中國石化所屬天津分公司未及時確認代建100萬噸/年乙烯及配套項目的凈收益,導致2010年少計稅前利潤14.4億元。
中國石化認為,自2006年起天津分公司負責建設的100萬噸/年乙烯及配套項目,于2010年按協議約定將該項目轉讓給中國石化新成立的一家合營公司——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2010年底,由於該項目尚未完成竣工決算,天津分公司沒有為該項目轉讓確認收益。2011年,隨著該項目竣工結算進展,天津分公司按照竣工結算確認了項目建設成本,同時確認了轉讓收益。公司表示,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對公司整體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沒有重大影響。
此外,招商地産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華僑城投資有限公司因與施工單位的工程結算延遲等原因,導致招華公司2010年度已經預提的土地增值稅清算款3.02億元暫未清繳。公司表示,自收到稅務部門清算通知書後,招華公司已聘請稅務師事務所開展土地增值稅的審查鑒證和出具報告等工作,目前正與稅務機關協商對土地增值稅清繳做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