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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5月31日消息,為配合創業板退市制度的實施,深交所日前在北京舉辦了“第二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與發展培訓班”,對創業板退市風險再次予以警示。來自華北和東北地區83家創業板上市公司的161名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參加了培訓。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在講話中指出,創業板實施的新退市制度與過去相比,最突出的變化就是對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提出了更高、更具體的要求,特別是36個月內3次公開譴責即退市的硬性規定,使上市公司違規行為可能導致退市的嚴重後果。針對剛剛公佈的創業板首例公開譴責決定,該負責人指出,經過調查核實,該公司關聯方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雖然未形成嚴重後果,但在客觀上觸犯了《創業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的認定條件,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為了維護創業板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深交所按照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該負責人強調,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把上市公司當作“提款機”是證券市場過去的惡習,新生的創業板市場,對資金佔用事件的態度是零容忍,查實一起,處理一起。此事件也提醒各創業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一定要以此為鑒,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