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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13家液化氣站因灌裝違規摻混二甲醚被停業整頓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0日 1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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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白廟、永聯等13家 灌裝違規摻混二甲醚 被管理部門“約談” 再犯將吊銷執照 最高罰10萬元

  13家液化氣灌裝企業被停業整頓,佔全市的1/10,其已被管理部門“約談”。如再犯,將被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最高罰款10萬元。

  今天上午,市市政市容委聯合市質監局、工商局、安監局等部門,對液化氣灌裝企業違規摻混二甲醚行為進行約談。白廟氣站、永聯氣站、德利生華氣站、客得益氣站、京南億發氣站等全市13家液化氣充裝站已經被停業整頓。

  在檢查中,白廟氣站的二甲醚含量被查出為81.5%,是所有違規企業中最高的。在約談中,市政市容委李楠委員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

  據李楠委員介紹,目前液化氣市場“供大於求”,為了盈利,企業在液化氣罐中摻混二甲醚。含有二甲醚的液化氣罐存在眾多安全隱患,近些年來幾乎所有液化氣罐爆炸事故調查中,均存在液化氣罐二甲醚超標的情況。

  據介紹,二甲醚約4000元一噸,液化氣為6000元一噸。企業在液化氣中摻混二甲醚不法獲利。

  今天被約談的13家企業,佔全市液化氣企業的十分之一。有的單位由於存在僥倖心理,並未出現事故,逃避檢查。今後,對這種情況,市市政市容委將會採取抽查的方式,發現一家處理一家。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燃氣經營者未向燃氣用戶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或者未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花絮

  今年5月初,永定路一家刀削麵館液化氣罐爆炸,目前公安部門還在進行調查,但是飯館所用液化氣罐中存在大量二甲醚,供應單位為白廟氣站。

  白廟氣站的負責人,在聽“訓話”的時候滿臉通紅,不好意思地低下頭。會議結束後,其拒絕了媒體採訪。(記者 蒲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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