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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昆明5月26日電(記者余之臻、許緣)25日在昆明召開的雲南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透露,根據水電資源豐富、豐枯季節供電量懸殊的特點,雲南省對居民生活用電實行豐枯有別的階梯電價,豐水期5月至11月執行優惠電價,枯水期12月至次年4月執行階梯電價。
聽證會提出了兩套方案,方案一:在豐水期5月到11月執行優惠電價,每度電0.467元,比現行電價下降了1.6分,枯水期12月到4月執行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每月120度,每度電0.467元;第二檔是121-250度,每度電0.517元,超過251度的部分每度電0.817元。方案二:在豐水期5月到11月執行優惠電價,每度電0.45元,比現行電價下降3.3分,枯水期12月到4月執行階梯電價,第一檔用電量是150度,每度電0.45元,第二檔是151-210度,每度電0.5元,超過211度的部分每度0.8元。
在廣泛徵求意見之後,階梯電價確定了以戶為單位進行統計,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設置了每月15度的免費用電量。對未實現抄表到戶的合表居民用戶,以及執行居民電價的黨政事業單位、部隊、醫院、學校等非居民用戶按照每度電0.51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