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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5月22日訊 河北保監局日前對長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其列支費用與實際用途不符,被罰12萬元。
此外,本次違法違規行為中,蘇蘊輝,作為該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劉佔強,作為該分公司經代部負責人;李霞,作為該分公司經代部後援管理室主任均負有直接責任。故河北保監局對以上三人分別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2011年9月,河北保監局對長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分公司2010年以辦公用品費、電子設備耗材費、公雜費、會議費等名義列支的部分費用,實際用於招待費、業務激勵費等。
河北保監局表示,上述違法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有關業務及財務檔案複印件、相關談話筆錄等證據在案證明,足以認定。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規定,分別給予該分公司和相關負責人以上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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