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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近日向各保薦機構發佈了《關於餐飲等生活服務類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信息披露指引(試行)》(下稱《指引》),這意味著自2009年11月11日湘鄂情(002306)登陸A股之後,就中斷了兩年半時間的餐飲企業IPO之路或將重啟。
證監會表示,餐飲企業可按《指引》在招股説明書中對重要事項進行披露,美容、健身等其他生活服務類公司可結合自身經營特點參照執行,其他類型的連鎖經營企業或生産經營中存在大量個人客戶和現金收付的企業,也可參照《指引》相關條款進行信息披露。
《指引》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下稱發行人)業務發展狀況、主要經營模式、持續發展能力、食品安全衛生、主要管理制度與執行情況、公司治理以及企業商標商號等信息的披露進行了規定。
《指引》強調,發行人應高度重視食品安全衛生等問題,招股説明書應披露發行人的食品安全控制體系及採購、加工、存儲、配送、人力資源、質量控制等管理措施,發行人及其下屬各門店報告期內在食品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方面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情況,報告期內發行人收到的有關其所提供食品及服務的投訴情況。
《指引》要求,發行人採用特許經營方式合作經營的,招股説明書應披露:發行人特許經營模式下的品牌加盟策略,加盟店管理模式,相關各方的權利與義務,加盟費的收取原則等;發行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以及內部員工持有加盟店股份的情況;特許經營業務對發行人的重要性,報告期各期佔發行人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的比例;發行人確保加盟店根據發行人的標準經營的措施。
《指引》規定,發行人招股説明書應披露發行人設立以來的業務拓展總體情況。發行人通過直營及特許經營方式快速擴張,面臨較大的市場競爭風險,招股説明書應披露發行人的市場定位、定價政策及與主要競爭對手的差異,主要市場推廣模式及各門店在資産、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等方面的管理方式,選擇新店地址的條件及防範新店與現有門店競爭的措施,在正常情況下新店達到收支平衡所需的時間,未來的擴張計劃和市場競爭狀況等。
《指引》還對發行人保薦機構、律師和會計師提出了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