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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5月17日訊 中國保監會廣東監管局日前公佈對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珠海分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因該分公司存在通過保險仲介機構虛開保險仲介服務發票套取資金的行為,廣東監管局責令該分公司改正,並罰款20萬元。
經查,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人保財險珠海分公司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廣東監管局表示,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虛開保險仲介服務發票清單、相關財務憑證、調查筆錄等證據材料在案證明。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給予20萬元罰款。
此外,許康應作為時任人保財險珠海分公司三灶營銷服務部負責人,對上述事實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廣東監管局給予許康應警告並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上述違法期間,陳海洋、何雄任該分公司副總經理,分別分管非車險部和銷售管理部,二人對上述事實行為負有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分別給予陳海洋、何雄警告並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