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無論是在上市監管,還是在股票交易中,上市公司及時、透明的信息披露十分重要,尤其是涉及“重組”時。專家表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由於買方處於較弱勢地位。專家建議可以通過提升投資者話語權、縮短停牌期、加強重大資産重組內容披露規定等手段,來保護市場投資者利益。
提升投資者話語權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認為,與香港相比,內地的資本市場中買方還是處於較弱勢地位,這使得賣方在信息披露上市場約束較弱。
“目前來看,信息披露有兩種模式,一種模式是不違規即可,另一種是儘量及時讓公眾了解情況。香港屬於後者,由於其市場化程度比較高,投資者話語權較大。如果某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投資者關係做得不夠好,投資人就會用腳投票。”李大霄表示,內地市場目前還處於從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轉變的過程,賣方相對較強勢,信息披露上只要不違規,不及時披露也不一定會影響其股價。買賣雙方地位的差異可能是造成信息披露不完善的根源所在。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破産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指出,英美法係國家或地區,重整和重組是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為核心,如果上市公司能持續對公眾進行信息披露,可以不停牌,這使得因為重組而産生內幕交易的可能性減少。而內地股民散戶多,更關注通過二級市場價差來獲取收益,很多投資者認為一重組就會有資産注入,就會大漲,使得重組給市場一個非市場化的預期,即一定要等停牌,再來操作。
加強重組信披規定
李大霄建議,應逐步引導資本市場發展成為投資者和融資者雙方力量平衡的市場,使融資方主動披露相關信息。
“考察發達資本市場的公司收購立法,可以發現一個主要的共同之處,即他們都是圍繞著如何通過進一步完善公司收購中的信息披露來保障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李曙光分析,“當然,完全按照他們的模式也不可能,但可以借鑒一些經驗,例如在停牌處理上,香港就預設了”公告登載時段“,只要在某個規定的”登載時段“內發佈公告,便不需停牌。”
李曙光建議,首先應縮短停牌期,在現有的規定下,部分公司存在以各種方式拖延復牌的現象;其次是重大資産重組應加強披露,建議證監會對重大資産重組披露的內容細節做出一些具體規定,因為這個過程中最容易出現內幕交易,如果將之前少數人掌握的信息公之於眾,內幕交易自然沒有操作空間;再次就是加強打擊內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