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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5月11日電(記者葉前 王攀)經海關總署批准,廣東省內7個直屬海關之間跨關區外發加工免保證金試點工作11日起正式啟動。
據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公告,為了幫助企業減負增效、鼓勵産業轉型升級,自5月11日起,對廣東省內跨關區外發加工視作同一關區免受保證金。即日起,凡資信良好的B類及以上企業在廣東省內七大海關之間開展跨關區外發加工業務,海關將不再收取保證金和銀行保函。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何力説,這一政策將惠及廣東全省近3萬家加工貿易企業,預計一年可減免企業佔壓資金數十億元。
為防止加工貿易企業倒賣進口原材料和零部件逃避關稅,現行政策法規規定,企業在不同直屬海關之間外發加工,需要向海關提供相當於外發加工貨物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由於歷史原因,廣東一省設有7個直屬海關。相較于其他省市區,跨關區外發加工在廣東省內最為普遍。據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統計,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廣東省內企業在省內開展外發加工業務共向海關繳納的保證金和銀行保函達42億元。其中,個別外發加工業務量大的企業,一年累計繳納的保證金數額超過1億元。部分企業反映,因繳納保證金而在資金週轉和加工效率方面承擔著不小的壓力和困難。
與免收保證金政策配套推出的,還有外發加工集中審批試點改革。對於資信良好的企業,海關實施外發加工集中審批,即“一次審批,多次外發”,從而簡化業務手續。
此外,自11日起,海關還同步擴發了對加工貿易貨物內銷集中申報模式的範圍。該模式的推廣,意味著原先只有1500多家大型聯網監管企業內銷時可享受的海關監管便利化措施,將進一步覆蓋到廣東全省2萬餘家中小型加工貿易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