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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從事死豬肉買賣
吳璀忠,今年45歲。十幾年前,他和妻子余雅春都曾是老實的豬皮商人,生意平淡。2009年開始,兩人找到了發財的途徑。
“到一些養豬場裏收購那些快死的或者已經死掉的豬,到專門的地方去賣。”余雅春回憶。鼎盛時期,全家上馬從事買賣死豬肉。
吳璀忠負責統籌貨源及銷售死豬肉、豬油;妻子、兒子負責拉病、死豬和談價錢、殺豬;小姨子幫忙加工豬皮;小姨夫忙熬豬油……
為方便,吳璀忠夫婦私自從義烏市上溪鎮溪頭村野毛山頭承包地並設立屠宰加工場,用於非法屠宰加工病、死豬肉。
而病死豬的來源也不是大問題。吳璀忠交代,通過朋友沈某等人介紹,義烏的學陽養豬場、綠華養殖場、利兆養豬場等多個豬場,都可以成為豬肉的來源。
滷味商、油豆腐商“最愛”死豬肉
吳璀忠説死豬肉最終流向也不單一,“豬肉可以去皮後賣給一些肉販和菜市場,而豬頭肉和豬腳,一些賣滷味的商人也會買去。”
吳璀忠的利益鏈條中,就有一名滷味商人成了他最可靠的生意夥伴,每一次吳璀忠有“新鮮”貨色,該滷味商人都會上門拿貨。
而一些發臭的豬肉,吳璀忠等人也有固定的客戶群,就是炸油豆腐的商人。
“熬豬油的原料主要是從死、病豬豬皮上刮下來的豬油,而一些無法賣出去的豬肉也會一起拿來熬製。熬的方法也很簡單,直接將豬皮油、病死豬肉切成小塊後放入鐵鍋熬製。”
這一類豬肉成了油豆腐商人的最愛,包括義烏、金東等地的不少油豆腐商人都從吳璀忠處拿貨,而一些實在不好的貨色,吳璀忠則統統供給了肥皂商。
夫妻兩人被判9年
吳璀忠坦言,自己之所以鋌而走險其實就是利益。
“一頭豬通常只要50到100元。”吳璀忠買死豬肉很划算。
法院統計,自2009年以來,吳璀忠、余雅春以每公斤6元至8元不等的價格共銷售35000公斤及20000余公斤劣質豬油用於加工油豆腐; 2011年又以每公斤8元的價格共銷售3000余公斤劣質豬油用於加工油豆腐。
之後,被告人吳璀忠、余雅春等人將病、死豬非法屠宰、加工製成的豬肉、豬頭、豬腳及豬油進行銷售,共計銷售金額達人民幣60余萬元。
而記者從義烏警方獲知,吳、余等人累計銷售的病、死豬豬肉、豬頭、豬腳等在2.8萬公斤以上;累計銷售使用混有病、死豬肉熬製的豬油5.5萬公斤以上。
5月3日,義烏市人民法院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判處被告人吳璀忠、余雅春有期徒刑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