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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5月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佈 “關於2012年夏秋航季國內航線經營許可頒發及撤/登出情況的信息通告”。
通告指出,經民航局航空運輸(通用航空)委員會審議,核準國航等4家航空公司屬核準範圍的國內航線經營許可7條,共98班。撤銷東航等5家航空公司屬核準範圍的國內航線經營許可8條;登出東航等7家航空公司屬登記範圍的國內航線經營許可37條。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撤銷的8條航線裏,除了交回3條,自取2條,置換1條,還有兩條被 “強取”。被強取的航線分別為東航“北京-福州”航線,以及深航“廣州-西安-榆林”航線。
民航局昨日並未對撤、登出原因作出具體解釋,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中國民用航空國內航線經營許可規定》(民航總局令第160號)(以下簡稱《規定》)獲知,空運企業決定不在已經核準或已經登記的航線上安排航班經營時,可以向民航總局或相關民航地區管理局 “交回”《國內航線經營許可核準書》和辦理“登出”。
而關於“撤銷”,除了一些季節性因素,《規定》指出,凡核準經營許可後,60日內未安排航班或因空運企業自身原因航班執行率不足50%的,核準機關可以“撤銷”其經營許可,且二年之內不再受理該空運企業就該航線或相關航線提出的經營許可申請。
《規定》並未對何種情況下採取“強取”作出解釋。近年民航局多次對外強調,延誤處置不力將撤銷航線經營權。昨日,截至記者發稿,東航、深航尚未對“強取”原因作出回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同時注意到,撤銷的8條航線裏,有5條涉及北京航線(東航昆明-瀘州-北京、北京-福州;上航北京-南京、哈爾濱-北京;深航北京-武漢)、2條上海航線,1條廣州航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