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中新網南京5月8日電(強薇)8日,一條“江蘇揚州獎勵個人買房 獎房款4%-6%不等”的新聞在互聯網上被各大門戶網站廣泛轉載。對此,揚州市房管局副局長孫蔚表示,該條消息被部分媒體誤讀,揚州出臺的獎勵辦法僅限於成品住宅即精裝房,獎勵額度也只佔房款的4‰-6‰。
“揚州出臺這個政策主要是為了鼓勵成品住宅建設,對成品住宅國家也是鼓勵的。”説到這兩天揚州房産新政所引起的廣泛關注和各種解讀,揚州市房管局局長勾鳳誠也有點無奈。
2011年,江蘇省住建廳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成品住房開發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到2015年,蘇南城市中心城區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的比例達60%以上,其他地區達40%以上。“目前,揚州中心城區新建住房中成品住宅的比例僅達到5%”,孫蔚説揚州作為一座中小型城市,生活節奏較慢,人們習慣買毛坯房自己裝修,開發商業不願意提高成品住宅在房地産開發中的比例,當地政府在推進省廳政策中遇到了較大的困難。
為了加快推進揚州市區成品住房開發建設,2012年4月18日,揚州市房管局和財政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的通知》。通知規定自今年7月1日起,揚州市將對個人新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獎勵金額將由政府財政承擔。
根據4‰-6‰的獎勵比例,揚州市區一套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成品住宅,獎勵金額應在5000元左右。“今年揚州還無一處樓盤領到成品住宅的預售證。”孫蔚表示由於揚州市成品住宅銷售數量有限,估計到明年7月,揚州市財政為該項獎勵辦法支付的費用在500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