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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卡捐款
辛苦攢下5萬多元,卡在身上,錢卻不翼而飛。4月30日,在南城上班的賀小姐收到銀行短信,銀行卡內5萬多元分12次被刷。當天,東莞市南城區新城派出所已立案調查。5月7日,涉事的平安銀行東莞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公安機關破案之前,該行不會賠付。賀小姐的丈夫王先生稱,近期將會整理材料起訴平安銀行東莞分行。
5萬多元不翼而飛
賀小姐是河南人,來東莞六七年,目前在一知識産權代理公司工作。今年1月6日,賀小姐在平安銀行東莞分行開辦了一張銀行卡。“當時考慮到平安的銀行卡跨行轉賬不要錢,就把其他銀行賬戶上的錢都轉到了這個賬戶。”賀小姐稱,賬戶除了有5萬多元活期,還有一些定期存款。
今年4月30日早上8時36分,賀小姐手機突然收到平安銀行的短信,稱涉事賬戶消費了4519.75元。在接下來的一分鐘內,賀小姐又收到了11條類似短信,消費金額都是4519.75元。賀小姐急忙報警,並到銀行取走了餘款和定期存款。
拉卡拉上12次消費
賀小姐稱,之前最近一次使用該銀行卡,是在該行A T M存款機存入了3800元,當時並未發現異常。賀小姐的丈夫王先生稱,當天為報案需要,要求銀行出具賬戶消費明細以及發生消費的地點、POS機編號等相關信息,遭到銀行拒絕。5月4日平安銀行東莞分行才向廣東銀聯申請,稱該行客戶疑似卡被盜刷,申請調取發生消費的相關信息。結果顯示,發生消費的POS機編號共有12台,編號相連,由廣州市拉卡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核發。
廣州市拉卡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表示,其是第三方支付結構,不應對此事擔責。當天上午,東莞南城新城派出所就此事立案。
銀行不接受“責任對半分”
王先生表示,此後他和賀小姐幾次跟平安銀行東莞分行協商,甚至提出銀行和儲戶各自承擔一半損失,遭到銀行方面拒絕。
5月7日下午,王先生再次到平安銀行東莞分行討説法,等了一個多小時後,銀行工作人員稱“領導已就此事上報省行”,會電話回復銀行對此事的處理情況。5月7日下午,平安銀行東莞分行稱必須公安方面先破案再根據相關情況協商賠付之事。
王先生稱,近期將起訴平安銀行東莞分行。
律師説法
銀行應承擔安全保障義務
廣東瀚傑律師事務所律師潘秋波表示,對銀行而言,銀行應該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當事人如果證明自己的銀行卡不曾丟失,沒有洩露過密碼,身份證也沒有借給別人用,銀行應該承擔全部責任。(來源:南方都市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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