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北京26家融資擔保公司牌照作廢 部分申請5年期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8日 09: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北京26家融資性擔保公司,因未能完成其承諾的整改工作,所獲1年期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已過期作廢。某擔保公司總經理黃先生表示,“北京地區中擔事件發生以後,整個行業都受了一些影響。有些把牌照拿到手的擔保公司業務一樣不好做。”

  李玉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田文會 發自北京

  近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公告稱,北京26家融資性擔保公司,因未能完成其承諾的整改工作,所獲1年期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已過期作廢。

  黃先生擔任總經理的擔保公司也在上述26家的名單中,被問如何應對時,他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們正在申請五年期的牌照。”

  一年“緩衝期”

  5月3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公告稱,中易安房地産擔保有限公司等26家融資性擔保公司,因未能完成其承諾的整改工作,達不到《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京金融[2010]94號)要求,所獲1年期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已過期作廢,在未獲得新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前,不得開展融資性擔保業務。

  據悉,這是去年3月份監管機構頒發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許可證以來,首次公佈許可證作廢的名單。2011年7月19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發佈已獲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名單的通告顯示,已獲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達113家。其中,獲得5年期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為56家,1年期經營許可證為57家。

  按照《關於開展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規範工作的意見》,去年3月31日之前,金融局對運作規範、符合監管要求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頒發5年期的經營許可證。對暫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待公司制定整改計劃並承諾按計劃整改後,頒發有效期為1年的經營許可證。

  也就是説,獲得一年期許可證的擔保公司,都屬於制定整改計劃並承諾按計劃執行的類型,實質是這些公司獲得1年期的緩衝時間,而今年三月底,一年的緩衝期就到期了。一年內達到整改要求的換發5年期的經營許可證,未達到整改要求的要暫停新業務。

  4月6日,金融局公佈的《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名單及基本情況》的名單中,融資性擔保公司共有110家。此後,金融局在4月16日再次公佈的名單中,融資性擔保公司數量增加了3家達到113家。

  部分或換5年期牌照

  “華夏金谷擔保、金家園擔保、厚澤這些做得挺好的呀!”在牌照過期作廢的26家融資性擔保公司名單中,不乏一些業內人士看起來規模挺大的公司。

  王女士是一家有國有背景擔保公司的總經理,她所供職的擔保公司今年3月底就已經把1年期牌照換發成了5年期的。王女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今年3月底之前我們都挺緊張的,國有的本來早該拿證了,直到3月底才給我們換發。”

  據了解,這次牌照作廢的大多是民營擔保公司,它們是因為哪些問題而未獲得牌照?截至記者截稿前,《每日經濟新聞》的採訪要求暫未得到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回復。

  但是在王女士看來,這26家擔保公司不會被“一棍子打死”。王女士表示:“會又給一個整改期,如果達到要求,應該還可以再申領牌照。當然,也可能有些公司就此出局。”

  北京市擔保業協會會長李世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同意王女士的看法。他表示:“個人看來,有的擔保機構還是有可能再次獲得牌照的。”

  記者以客戶身份詢問漢華創業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其員工表示,該公司已經獲得了第三批許可證的批文。“我們今年3月31日之後有段時間是不能做業務了,但我們獲得了第三批的經營許可證,5月1號以後就可以重新做了。雖然還沒有拿到證,但是已經有批文了。”

  當然也有一些公司面臨出局,只得轉作其他非融資性的擔保業務。不過李世奇表示,一些公司的退出不會對北京市的擔保行業有太大影響。因為現在擔保數量比較大,做得相對比較好的公司,絕大部分已經進入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名單。

  有擔保公司出局不一定是壞事,但是李世奇表示:“在保是一個該認真研究的問題,有些公司退出了,還有一定的在保餘額,怎麼能保證這些項目不出問題應該好好研究。”

  行業受到中擔事件影響

  去年下半年以來,融資性擔保公司因違規經營造成資金鏈斷裂的情況時有發生。去年年底,為防範風險,不少的國有大行就已經抬高了和擔保公司合作的門檻。

  工行就曾明確要求:“我行應主要與政策性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合作。政策性擔保機構是指中央部委、省(市)、地市級政府全資或控股成立的專業擔保機構。”實際上很多的民營擔保公司已經被銀行拒之門外了。

  前文所述的黃先生也印證了這中説法:“北京地區中擔事件發生以後,整個行業都受了一些影響。有些把牌照拿到手的擔保公司業務一樣的不好做。”

  對於沒有獲得牌照的擔保公司情況,王女士認為,沒有獲得牌照的擔保公司自身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註冊資本金不實;對外投資額超過了註冊資金的20%,短期內難以拿回;部分中長期項目中,單筆的在保額超過了凈資産的10%;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符;以前不靠正規擔保業務掙錢,現在也不想申請融資性擔保公司牌照了,轉作其他業務。

  不過,有的擔保公司未獲得牌照或者牌照過期也同樣在做融資性擔保業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客戶的身份隨機詢問26家牌照到期公司,多數的一線員工都表示:“企業從銀行融資的擔保我們當然可以做啊,而且一直都在做。”對於牌照過期的事,很多員工卻表示:“牌照過期作廢?這我還真不知道。”

  此外,今年4月份,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的措施規範和整頓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措施。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要求客戶保證金全額存放于在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立的“客戶擔保保證金“賬戶,實行專戶管理,不得與基本賬戶、一般賬戶等其他賬戶混用。用途僅限于合同約定的違約代償,嚴禁將客戶保證金用於委託貸款、投資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於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繳納保證金。

  4月12日,北京市金融局要求,已獲得融資性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資格的擔保公司,若名稱中沒有“融資擔保”字樣的,須於今年9月30日前辦理機構名稱變更。如“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名稱應變更為“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熱詞:

  • 擔保公司
  • 擔保機構
  • 牌照
  • 擔保業務
  • 融資擔保
  • 擔保數量
  • 每日經濟新聞
  • 緩衝期
  • 客戶保證金
  • 金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