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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5月7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有關負責人7日説,監管部門將對國債期貨制定嚴格的風險管理制度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中金所國債期貨合約、規則及具體風控措施正在研究論證過程中。
這位負責人在回答網友提問時説,在有關規則和制度的研究論證過程中,將廣泛聽取投資者的意見和建議,並通過倣真交易加以檢驗和完善。證監會將會同有關單位認真做好國債期貨上市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國債期貨平穩推出、安全運行。
針對歷史上國債期貨曾經出現的嚴重問題,該負責人説,1995年“327”國債期貨風險事件是我國在特定社會經濟發展時期出現的事件,主要是由於當時利率市場化機制尚未起步、國債現貨市場不發達、合約設計不合理、相關法律法規缺失等因素造成的。
他説,當前,隨著金融市場改革的不斷推進和期貨市場的深化發展,我國利率市場化水平不斷提高,國債現貨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並穩定增長,期貨法律法規日益完善,監管水平不斷提高,市場參與主體也更加廣泛並趨於理性,推出國債期貨的條件基本成熟。
該負責人説,“327”事件時我國國債現券市場的流通規模不過1000億,而截至2011年底國債現券流通規模達6.4萬億,是當年的64倍。目前,國債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已經初步建立,以《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為核心的期貨法規體系已經建立和日趨完善。